注意事項:
1.所有獎項將由主辦單位電話通知並發送。獎品款式或顏色隨機,不能指定,如欲缺貨或不可抗力因素無法提供時,主辦單位有權以其他等值物品取代。
2.依所得稅法相關扣繳辦法規定,同一納稅人全年中獎之獎項價值累計超過新台幣1,000元,所得將列入該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。另獎品價值累計超過新台幣20,000元,應先自行負擔中獎價值10%之扣繳稅款,始得領獎;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(即一個課稅年度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未滿183天的人)不論中獎人所得之金額,應先自行負擔中獎價值20%之扣繳稅款,始得領獎。並依所得稅法第 89條規定,獎項金額應計入中獎人個人綜合所得,本公司會於112年元月填發扣繳憑單予中獎人,請中獎人併入111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。
中獎人需於通知日起10個工作天內提供相關報稅資料(本次活動的獎品簽收單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),若中獎人經主辦單位通知拒絕負擔扣繳稅款或不願提供相關收據,視為中獎人放棄中獎權益,不另行通知亦不再進行中獎名單遞補。未滿20歲之中獎人,獎品需由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簽收並提供相關資料與證件。3.本活動獎品之使用方式、期限及相關限制等,悉依該獎品所載(附)之使用說明及相關須知為準,如有疑問請洽商品製造者或廠商。如因本活動獎品而因引起之爭議、糾紛或損害賠償,由商品製造者或廠商負責。